1.提出**权无效宣告的请求书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**权无效的,应当向**复审**提出请求书,说明理由。 提出的方法有两种:一是直接向**复审**提出这种请求;二是在**权人提出侵权诉讼时,被告人可根据事实提出**权无效作为反诉,请求法院中止侵权诉讼。 请求宣告**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,应当向**复审**提交**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。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,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,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。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包括以下内容:请求宣告无效的**权的**号、发明创造的名称以及**公告的日期;请求宣告**权无效的范围和理由;说明是否已在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。 **复审**收到无效宣告的请求书后,应将请求书的副本送交**权人,要求其在*的期限内陈述意见。如果在*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答复,即被视为无反对意见。 **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****行政部门有关无效宣告请求书的规定的,**复审**不予受理。在**复审**就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决定之后,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,**复审**不予受理。 **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,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**复审***的期限内补正;期满未补正的,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。 2.对**权无效请求的审查 在**复审**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,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。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,**复审**可以不予考虑。 **复审**应当将**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**权人,要求其在*的期限内陈述意见。**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*期限内答复**复审**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;期满未答复的,不影响**复审**审理。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,发明或者实用新型**的**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,但是不得扩大原**的保护范围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**的**权人不得修改说明书和附图,外观设计**的**权人不得修改图片、照片和简要说明。 **复审**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,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。 **复审**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,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,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。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*的期限内作出答复。无效宣告请求人对**复审**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*的期限内未作答复,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,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;**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,可以缺席审理。 3.宣布审查结果 对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结果,即宣告无效或者维持**权的决定,**复审**应当通知请求人和**权人,并由****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。